首次登记的问题,求指点
请教下各位,如果首次登记审核没有通过的话,是否可以撤回本次登记,下次修正处理存在的问题后重新申请登记。比如我有二份社保或还有其他证书在别的单位,这种情况下进行登记,审核不通过,我撤销本次登记,然后我去将另一份社保停保或注销另一证书,再次来申请登记?这样是否可行,能这样操作吗?撤销本次登记如何操作呢?这样的情况是否会受到环保部处罚?处理不符合项后下次重新申请登记随时都能来登记吗?烦请各位指点。十一马上快过完了,觉得环评会怎样走下去呢? 咋没人回复,同问 当然可以,不过需要等待过一段时间了 最好还是打电话问一下注册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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