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逢 发表于 2017-7-24 10:04

武汉市东西湖区城乡建设局东西湖南三支沟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1.1项目背景南三支沟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西起于联盟路,分别与国西四路、国西三路、国西二路、荷花大道、革新大道、规划路相交,东止于107国道,目前该片区的市政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为促进该片区经济开发的顺利进行,配套的市政路网、管网建设显得迫在眉睫。本项目的建设是加快城市周边道路建设,促进周边地块增值,改善城市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环节,也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和愿望。1.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东西湖南三支沟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武汉市东西湖区城乡建设局建设性质:新建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沟镇街。南三支沟路西起于联盟路,东止于107国道,道路全长2333.537m,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40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附属基础设施综合管线工程(不包括天然气管道)、照明工程等工程建设。工程总投资13632.48万元,建设总工期为16个月。2环境影响分析2.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2.1.1废水含有泥沙(浆)、水泥等物质的施工废水,应当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进行回用;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附近民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对施工机械严格进行检查,防止油料泄漏;防止油料、化学物品等被雨水冲刷进入水体。2.1.2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注要是施工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堆场扬尘。(1)道路扬尘本项目对于道路扬尘采取以下措施:①建材的运输路线将在施工前仔细选定,避免超载破坏沿线道路,减少尘土和噪声污染;②与沿线村镇慎密协商,合理选择横穿现有道路的临时施工辅道;③粉状建材的运输应加盖蓬布等防止扬尘污染;④将制定建材运输计划,避开现有道路交通高峰,防止交通堵塞,并做好风景区路段的交通疏导。(2)堆场扬尘对于堆场扬尘,本项目采取洒水可以有效抑制粉尘,可使粉尘量减少70%(同类工程施工道路扬尘洒水降尘试验监测结果),对于粉末材料采取一些遮盖防风措施也可以有效降低粉尘污染。2.1.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根据道路工程施工特点,可以把施工过程分为三个阶段:路基施工、路面施工、交通工程施工。其中路基施工阶段是道路建设耗时最长、所用施工机械最多、噪声最强的阶段,该阶段使用的施工机械包括装载机、振动式压路机、推土机、平地机、挖掘机等,都属于高噪声机械,为了减轻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施工单位采取的措施有:①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并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②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产生噪声比较大的工序尽量在昼间作业,靠近居民点路段尤其注意,在使用高噪声机械时避开了居民休息的时段;③施工单位在施工人员中宣传了文明施工的理念,车辆做到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注重加强管理避免扰民情况的发生;④通过施工场地的合理布局,尽量使产生高噪声、振动的设备远离敏感建筑物。采取的以上措施使施工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大大降低,是有一定效果的。2.1.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以及生活垃圾。(1)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包括拆迁垃圾以及工程开挖弃土。拆迁垃圾中部分可再生利用,另外不可利用的则运至指定地点倾倒。工程弃土则运至工程设置弃土场和堆土场堆放,用于施工结束后回填。(2)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集中收集堆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2.1.5生态环境道路施工期间由于机械碾压、施工人员践踏等使沿线的植被受到破坏,项目直接影响的植被类型主要包括农田、灌草丛等,对农田生态系统及植被产生直接的破坏作用,为了尽可能的减少施工过程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单位种植了草皮,并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减缓了施工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单位在施工期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减少了噪声等的污染,对陆生动物具有一定的保护作用。临时堆土场的占地由于破坏了地表植被,使土壤裸露,因而其造成的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对现状用地景观的破坏和水土流失两方面。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堆砌结构疏松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尤其在雨季水土流失强度更大。施工期结束后应恢复临时占用的场地。2.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2.2.1废水道路通行后,由于车辆通过时,路面存留废油、尘土等污染物,会在雨水冲刷后,形成径流后排入沟渠最后排入受纳水体。降雨期间,路面径流所挟带的污染物成分主要为悬浮物及少量石油类,其浓度在一次降雨初期最高,随着降雨的继续其浓度迅速降低,不会对受纳水体的水质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2.2.2废气道路运营期环境空气主要污染来自汽车行驶产生的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主要污染物排放因子CO、NO2)。本评价对道路运营期机动车废气进行预测。预测结果显示,预测年份内工程营运期该地区的CO、NO2年均值、日均值和小时值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2.2.3噪声本项目建成后,道路产生的交通噪声,随着运营时间的增长、交通流量的增大而变大。项目的建设将导致区域内声环境质量变差,沿线大部分居民点处将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加强道路运行的管理,并结合区域特点制定相应的交通噪声管理规定,如调整交通信号,加强道路运行维护等;对道路沿线进行绿化;项目沿线开发建设应充分考虑道路的噪声防护距离,针对居住区的敏感点时,应通过优化设计、调整土地及土地使用功能减少交通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2.2.4社会影响本项目排水工程对完善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系统,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减少排入项目周边湖泊、河流的污染物,改善水体水质,具有十分明显的作用。并且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排放,有利于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及管理;同时,雨、污分流不会出现污水溢流对江河湖泊造成污染的现象。2.2.5事故风险建设项目投入运行后,风险主要来自于危险品运输车辆。装载各种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质的车辆存在着泄漏、火灾和爆炸事故风险。3主要环境保护措施3.1施工期3.1.1废水含有泥沙(浆)、水泥等物质的施工废水,应当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进行回用;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附近民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对施工机械严格进行检查,防止油料泄漏;防止油料、化学物品等被雨水冲刷进入水体。3.1.2废气靠近居民区的施工现场要设置高度不低于3m的硬质围挡,并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及时洒水清扫,减少扬尘;开挖干燥土面时,应适当喷水;渣土要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需要临时集中堆放的要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施工现场砂石等物料分类集中堆放,其周围设置封闭的围档,并用密目网或其它遮挡材料进行覆盖;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严禁将料场、土石方临时堆砌场设置在敏感点一侧,同时对项目工程车辆运输线路进行调整,禁止穿越居民区。3.1.3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与施工场所,公布夜间施工噪声挠民投拆电话;做好施工车辆的组织工作,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应安排在远离现有敏感点一侧,运输车辆在途经这些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对个别影响较严重的施工场地,须采取临时围墙或吸声屏障。3.1.4固体废物实施全封闭型施工,尽可能使施工期间的污染和影响控制在施工场地范围内,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产生的废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基础开挖中的土石方首先考虑就地利用回填,不能利用的应当及时清运。对有扬尘的废物,采用围隔的堆放方法处置。施工现场内必须坚持日做日清,工完场清,严禁乱堆乱放建筑垃圾。3.1.5生态环境路段中间及旁侧的花草树木需做好移栽保护工作,不必全部破坏重新种植,而是暂时移种,按设计补植为好。施工过程应注意保护相邻地带的树木绿地等植被;施工期道路建设尽量在红线范围进行,堆土、堆料不要侵占附近的区域;对于拆迁等形成的大片建筑垃圾堆积,应有次序的分片动工,还可设围挡,拆迁的同时也要同时清运弃渣,避免沿线景观凌乱;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水体、堵塞排水管道。3.1.6社会环境施工前应充分做好各种准备工作,确保施工时切断各种管线和管道不至于影响或者破坏城市水、电、气、通信等各项设施。施工期间道路交通车辆走行线路应进行统一分流规划,同时对施工机械和施工运输车辆走行路线也进行统一安排,颁布有关限制规定,以确保城市交通的畅通和正常运行,并应提前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出安民告示。3.2营运期3.2.1大气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机动车通行;加强机动车的检测与维修;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洒水,降低路面尘粒;利用植被净化空气;加大环境管理力度,公路管理部门设环境管理机构,委托环保部门定期在评价中规定的监测点进行环境空气监测。3.2.2噪声加强道路运行的管理,并结合区域特点制定相应的交通噪声管理规定,如调整交通信号,加强道路运行维护等;对道路沿线进行绿化。3.2.3废水道路初期雨水是噪声面源污染主要因子之一,在工程控制条件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可行的前提下,建议项目道路初期雨水进入城市雨水管网。3.2.4生态项目建成后将增加绿化面积,可在一定程度上补偿由于项目建设造成的生态损失,道路绿化还具有美化环境,抑制、吸收扬尘、废气,增加氧气等环境功效。3.2.5减小风险对策和措施道路在营运期间,应加强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及上路管理;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计划,防止污染和危险品的扩散。4产业政策和城市规划符合性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鼓励类中第二十二类“城市基础设施”中第4条“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且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西起于联盟路,东止于107国道,道路全长2333.537m,,红线宽40m。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增强区域道路通行能力,加强区域交通衔接,进一步提高区域市政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要求。5环评结论根据评价分析,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在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的补 充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6、公众意见征集6.1 公众调查内容根据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对目前居住环境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有何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噪声、大气、生态等的态度和意见、公众认为的项目建成后的作用。6.2 公众参与联系方式(1)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单位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城乡建设局联系人:王蓉      电话:13476077151电子信箱:22545348@qq.com(2)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联系人:戴工    电话:027-87001833电子邮箱:1182502969@qq.com6.3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公告的形式,公众可以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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