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鸿海铝业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铝型材建设项目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肇庆鸿海铝业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铝型材建设项目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8号),对肇庆鸿海铝业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铝型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和本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如下:一、建设项目概况肇庆鸿海铝业有限公司选址位于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石涧工业园,占地面积34834平方米,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项目分三期建设,全部建成后,预计年产7.5万吨铝型材。项目设有熔铸车间、挤压车间、办公楼等建构筑物。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以及相应的环保措施1、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机械噪声和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等,本项目采取有效的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和噪声控制等污染防治措施。同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也将采取加强部门协作、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减少对水域、生态、大气环境的影响。2、营运期:污染源处置办法
废水工业废水冷却水循环回用,不外排
噪声设备噪声采用较低噪声的先进设备,车间做密封隔音,抽风机安装消声器,加强厂内绿化,形成隔声屏障
废气熔炼炉及搓灰过程工艺废气、燃烧废气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其燃烧废气连同熔炼、搓灰工艺所产生的废气经烟道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等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铝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卖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综上所示,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前提下,本项目产生污染物对环境影响不大。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评价结论根据报告书的分析评价,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项目运营期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但在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和妥善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后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在可接受的程度和范围内,对所在区域水、气、声等环境质量带来的变化不大,可以保障环境功能区要求。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项目的建设可行。五、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本项目环评过程中已经对项目周边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有关情况,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登陆网站(http://www.eiafans.com)下的环境影评公众参与栏目下载上述报告书简本查阅;如有必要,还可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其他相关信息。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本项目所在地或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肇庆鸿海铝业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宁县石涧工业园 邮编:526342联 系 人:刘经理 电 话:13902426091 肇庆鸿海铝业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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