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辽宁沈阳望花南街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7年12月26日,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在大东区望花南街加油站组织召开了《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辽宁沈阳望花南街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辽宁沈阳石油分公司)、设计单位(哈尔滨天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监理单位(抚顺诚信石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沈阳化工建设工程总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辽宁泽明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环评单位[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并邀请3位专家组成。验收组查阅了《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辽宁沈阳望花南街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核实了本建设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辽宁沈阳望花南街加油站建设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11号,总投资400万元,占地面积1068.06m2,站房建筑面积500m2,罩棚建筑面积300m2,设有2台单机双枪汽油加油机,2台单机双枪柴油加油机,储油罐4个,油罐总储存能力为60m3,(汽油罐20m3×2,柴油罐20m3×2),为三级加油站。项目于2017年12月开始试运营,经过试运营阶段考核,主要运营设施及环保治理设施运行良好。2017年10月27日,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大东分局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沈环保大东审字0043号)。二、项目变更情况项目基本按照环评和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一)废水项目储油罐采用双层罐,同时对输油管线采取防渗处理,加油区采取地面硬化,防止污染油品通过包气带进入地下水含水层。项目无生产用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不定期清掏。(二)废气项目已安装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三)噪声项目设备选型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降噪措施,禁止机动车鸣笛。(四)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清罐废物直接由处置单位(辽宁东野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外运处理。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废气排放、油气回收、噪声、生活污水均符合相应排放标准要求。五、验收结论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六、建议和要求1、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保主管部门要求,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并对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2、项目验收后,应加强污染物排放及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公示期: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与以下单位联系: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辽宁沈阳石油分公司联系人:胡斌联系电话:1514029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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