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厂技改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如何确定?
有两个污水厂(处理工业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技改项目,其中A厂只是更换一些设备设施,不涉及土建工程,B厂在现有二沉池后面新建一个强化沉淀池以减轻后续砂率的负荷。根据新的管理名录,两个项目均做报告表,按地下水导则如按工业废水考虑,均为I类项目。至少要做地下水二级评价啊!B厂仅更换设备设施,有必要做二级评价吗?如不做二级评价,有什么理由?请高手指教。楼主这个问题最后怎么解决的? xc451309080 发表于 2018-4-9 09:17
楼主这个问题最后怎么解决的?
城市污水厂,生活污水占比约70%,且本项目建设的高效沉淀池存储的污水是经二级生化、沉淀后的水,水质较好。因此,直接定义本项目为III类项目。
谢谢,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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