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stal2000 发表于 2018-5-2 23:15

国务院:环境影响、节能等评价不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由政府统一组织区域评估

李克 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采取措施将企业开办时间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草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 院常务 会议,采取措施将企业开办时间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企业开办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低、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有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会议确定,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的办理环节。
一是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除特别规定外对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
二是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事项,申请人可自选公章制作单位。
三是对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不再单独核发社保登记证,压缩eiafans申领和参保登记时间。
今年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多个工作日减至8.5个工作日,其他地方也要积极压减企业开办时间,明年上半年在全国实现上述目标。
会议同时确定,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南京、厦门、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贵阳、渭南、延安和浙江省等16个地区开展试点,改革精简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和所有类型审批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具体内容:一是精简审批。取消施工合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将消防、人防等设计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环境影响、节能等评价不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由政府统一组织区域评估。
二是分类管理。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对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三是压缩流程。推行联合勘验、测绘、审图等,规划、国土、市政公用等单位限时联合验收。实行“一张蓝图”明确项目建设条件、“一个系统”受理审批督办、“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今年在试点地区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减至120个工作日,明年上半年在全国实现这一目标,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更好服务就业创业和高质量发展,会议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草案)》。草案突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细化了就业促进等规定,明确了市场监管措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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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hchuang 发表于 2018-5-3 18:42

比两年前又进了一步,两年前是“重大项目审批前提2.5”中的0.5是环评,现在这0.5要去掉了,环评报告通过不再是项目审批或核准的前提,但还是项目开工建设的前提。简言之,项目审批时有没有环评报告都行,各地发改委(不是环保局)统一组织做区域环评,然后项目选址区域做个现状监测就行——就是去年的浙江模式

yinshuijiqi 发表于 2018-5-3 21:26

意思是只要符合规划环评的要求,就确定审批通过了,不必再等项目环评,项目环评的目的就从审批前置条件变成了单纯帮助企业节能减排减少污染达标排放。估计会极大影响企业做环评的积极性

茶颜悦色 发表于 2018-5-2 23:27

这政策快把环评er都逼失业咯

贺开 发表于 2018-5-3 09:15

失业了;P;P;P;P

被强煎的蛋 发表于 2018-5-3 09:42

什么意思,不明白,有解读的吗?

hfgxhp 发表于 2018-5-3 10:12

要办企业的,大门还没开张,还没挣到钱呢,一堆审批先把企业搞死了,简政放权就是向审批部门开刀吧

sdqs2016 发表于 2018-5-3 10:29

现在企业太不好做了
:'(

清寒潭 发表于 2018-5-3 10:39

“所有类型审批事项”是什么意思?求解读~~~

刘晓颖 发表于 2018-5-3 10:51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南京、厦门、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贵阳、渭南、延安和浙江省等16个地区;
求以上地区的环评同行们解读政策和具体执行内容。

jilly_001 发表于 2018-5-3 14:40

同楼上,如何解读这则消息呢

dingmin 发表于 2018-5-3 15:03

“环境影响、节能等评价不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应该是同2016环评法意思差不多,只是不再把环评作为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审批和核准是两种立项方式,还有一种是常见的备案。“由政府统一组织区域评估”意思是有规划环评后,审批或核准两种形式的立项就可以开展。而备案类的项目立项本身就不是环评前置。

dbtt 发表于 2018-5-3 15:39

会不会先试点,到时候所有的行业都那样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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