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llowb43 发表于 2018-9-3 16:58

钦州良牧昌畜牧有限责任公司养猪场拆迁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钦州良牧昌畜牧有限责任公司养猪场拆迁建设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以便于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为10工作日。(一)建设项目名称与概要项目名称:钦州良牧昌畜牧有限责任公司养猪场拆迁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钦州良牧昌畜牧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平山村委九肚岭为了市场需求,钦州良牧昌畜牧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平山村委九肚岭投资1751.76万元建设钦州良牧昌畜牧有限责任公司养猪场拆迁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73.7亩,建筑面积约11000m2,建设猪舍16栋。项目规模为公猪存栏量为50头,母猪存栏量为1450头;育肥猪存栏量为3000头,仔猪存栏量为3000头。项目年出栏仔猪20000头,育肥猪10000头。(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的工作内容(1)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为:委托环评单位——环评单位进行前期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2)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及相关的居民、单位。主要事项:公众是否了解项目的建设情况;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认为区域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施工期、营运期主要的环境影响;公众对减缓项目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意见和建议等。(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请公众在本次公示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将在公众参与篇章说明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钦州良牧昌畜牧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平山村委九肚岭联系人:冯工联系电话:0777-2691995


nwyy 发表于 2018-9-7 08:38

写的不错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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