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ihan 发表于 2007-6-16 09:37

事故池容积计算

1.事故池容积的确定方法

事故池容积应包括可能流出厂界的全部流体体积之和,通常包括事故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事故装置可能溢流出液体量、输送流体管道与设施残留液体量和事故时雨水量。

1.1消防用水量

消防用水量等于消防水流量与消防持续时间乘积。化工企业消防水流量通常为消火栓给水系统、消防冷却水流量、车间或装置喷淋水量、化学消防需水量(如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等。在设计中,首先根据生产性质、危险类别确定消防用水量最大的单元,然后将各类消防用水量相加,可得最大消防用水量。计算公式如下:

QF=∑qiti
QF—最大消防用水量,m3
qi—每类消防系统消防小时流量,m3/h
ti—每类消防系统消防持续时间,h
i—消防系统的类别

1.2事故装置可能溢流出液体
1.2.1储罐区

储罐区溢流出的液体量等于全部储罐总泄露量减去封闭于防火堤内的液体量。防火堤内有效容积大于罐区内最大的一台储罐容积的二分之一,但一般小于或等于罐区内最大的一台储罐容积。一旦储罐发生火灾,着火罐内的液体将泄漏,暂时储存于防火堤内,同时着火罐和邻近罐消防冷却水不断喷淋,消防冷却水与泄漏的液体混存于防火堤内,随着时间推移,防火堤内液面不断上升,混合液体逐渐溢出防火堤。实际上,火灾与爆炸范围与程度是随机的,储罐液体的泄漏量难以准确估算,为安全起见,笔者建议储罐液体泄漏量按最大的一台储罐容积计算。

1.2.2装置区

装置区可能泄露液体有管道、反应容器、中间罐等,装置区可能排出的液体量有两种方法。方法一,根据装置操作特点、管道直径及长度、容积或罐体尺寸计算确定。方法二,根据物料和水平衡计算结果确定。装置区一般就近设置事故存液池,但装置消防排水等“清净下水”应排入全厂事故池。

1.3输送流体管道与设施残留液体

由于事故紧急停车,导致管道残存液体必须排出,该部分液体也进入事故池,液体量根据管道直径及长度计算确定。

1.4事故时雨水量

事故时降水量一般根据降雨强度和降雨历时计算确定,雨水量等于降雨量与汇水面积的乘积。降雨强度可通过查阅当地气象资料获得,汇水面积一般取装置、罐区或堆场占地面积并适当向外延伸一定距离。

浏阳河水 发表于 2007-6-29 23:12

真不清楚本文作者是做什么工作的,文章缺乏科学性以及基本的火灾常识,完全凭想象。但这样的文章确实是害人非浅。

1“防火堤内有效容积大于罐区内最大的一台储罐容积的二分之一,但一般小于或等于罐区内最大的一台储罐容积”--防火堤的有效容积依据国标GB50351-2005《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第3.2.4条固定顶罐按最大罐容量;浮顶或内浮顶按不小于最大罐容量的一半确定。作者连这样的基本常识都没有,有空应该好好看看规范。

2."一旦储罐发生火灾,着火罐内的液体将泄漏“足以证明作者连起码的油罐设计知识和油罐火灾常识都没有。
对于固定顶罐的火灾通常都是先爆炸再燃烧,这是因为罐内有大量的爆炸气体。因此油罐设计时罐顶都是弱连接,一旦火灾爆炸,就会掀开罐顶,而保护好罐底和罐壁,使液体不外漏。根据有关资料19起油罐火灾有18起是破坏罐顶的,另外1起没有按规范要求建造的。浮顶罐因浮顶下没有空气不易爆炸,即使爆炸也只能将浮盘掀掉,液体流出的可能性小,即使流出量也不大,所以规范才做出不小于最大罐容量的一半确定防火堤有效容积(参见GB50351-2005《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第3.2.4条的条文解释)。

3.消防是一门系统的科学,而不是作者的想当然。对于任何火灾最重要的一个措施就是要何止火灾面积扩大和蔓延,对于油罐火灾从油罐的设计中的”弱顶“、消防冷却水等一系列措施就是为了保护油罐防止液体泄漏。只要是严格依照有关要求设计和操作,这些措施是完全可以有效防止和避免液体外泄情况出现的。而决不是作者想当然的油罐火灾动辄就蔓延到整个罐区。

4.作者另一个错误就是异想天开,以为人力可以战胜一切。其实有很多的天灾人祸是人力所不能抗拒的。如地震、水灾、风灾和人为的破坏与事故等,只要有建设就一定会有事故发生,这也是人类所不能不付出的代价。以油罐来说如果火灾已经蔓延到了整个罐区,一旦出现这样的事故那就是人力所不能力及的了,如果真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故那最好的办法就是逃生,就像地震来临和美国“911事故”一样。根本不要还在想什么收集了。

5.油罐区完全不必要设什么收集池。防火堤就是“收集池”。收集就是防火堤的基本功能之一。
   国标GB50351-2005《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有科学与系统的分析。大家可以对照条文解释学习。

6.从“吉林松花江事故”后,关于“收集池”搞得全国上下沸沸扬扬,现在几乎是是厂就要建池。可是那些要建,如何建自今没有一个权威部门给予科学和具操作性的指引,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尤其是一些地方上的所谓环保官员,根本不做任何科学与系统的分析和论证,一味就是要求建池。难道除了建池就没有防止污染废水排出厂区的办法了吗?本文作者说的收集消防水经过了科学和系统的分析吗?经过了调查和论证吗?对于B类火灾水可以直接扑救吗?火场中的消防水不会蒸发吗?消防水可以做到全部收集吗?因此强烈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具操作性的要求,减少不必要的浪费。最后重申人力是有限的,没有任何一种措施可以解救所有极端的事故。油库爆炸和火灾时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我们是不是要在所有的油罐和工厂上空建一个“收集袋”呢?成本和概率、发展和环保是辨正统一的关系,我们需要做的是科学分析与决策,而决不是少数“酒囊饭袋”无知的想当然。

zihan 发表于 2007-7-3 09:13

二楼的同志说的好像很对,我这篇文章是转帖,从别的地方看到的,感觉好像很有道理就贴过来了。我又不是搞消防的,怎么知道那么多啊!还请二楼的同志多多指正!

woshiabcabc 发表于 2008-4-28 10:02

找来找去,原来这里有啊,多谢

qinqinzq1 发表于 2008-8-6 11:20

还是没弄明白

请教一下,医疗污水处理事故池怎么确定容积

guojiaqing 发表于 2008-8-11 16:47

说来说去,还是不知道该怎设多大的池子,还是只能凭空想象,拍脑门子...

wsyayj 发表于 2008-8-13 10:05

二楼说的的确是现状,是厂子就要建池子,什么消防水池、污水处理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但做环评,文章里缺了哪个池子专家又会做为一条意见提出。。。唉。。。

shengzj1982 发表于 2008-8-16 17:21

回复 2# 的帖子

好帖!
大家都需要有这种探讨的精神,让环保事业做得更实际,而不是纸上空谈!

xj_wangya210 发表于 2008-8-28 00:17

我们讨论有什么用,到了评审会上,碰上跟你较真的狗屁专家,非要让你提火灾爆炸发生时的措施,你能怎么办?:(

bluer 发表于 2008-11-19 20:00

弱势群体

hldzhj_1973 发表于 2009-3-4 15:11

理论总是和实际脱节:'(

倪工程师 发表于 2009-3-10 08:30

2楼讲得很好。认真学习中。。。。。

8xurui 发表于 2009-3-10 22:45

终于找到了,谢谢

lennor 发表于 2009-4-9 18:17

我也比较郁闷,环评批复上写的是30000方,太夸张了!实际上最大日全部污水量只有1000方

baiyunlvcao 发表于 2009-4-15 17:03

谁的对?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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