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村“城中村”综合改造H11-D地块还建项目
烽火村“城中村”综合改造H11-D地块还建项目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烽火村“城中村”综合改造H11-D地块还建项目建设单位:武汉市洪山区青菱乡烽火村民委员会建设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青菱街烽火村项目性质:新建用地性质:居住用地项目总投资:29205万元规划建设规模:烽火村“城中村”综合改造H11-D地块还建项目占地面积为21716.77m2,规划总建筑面积72658.59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60040.91m2,不计容建筑面积12617.68m2。建设2栋33层住宅楼(3#楼、11#楼)、2栋配电房、2栋地上3层幼儿园(局部2层)、地下车库等。本项目共可安置居民527户,设有546个停车位(地上195个,地下351个)。实际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0982.88m2(实测值),主要建设1栋31F办公楼,并配套建设物业管理、地下车库等。项目总建筑面积57535.66m2,计容建筑面积42749.24m2,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为382.80m2,办公建筑面积为42029.20m2,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为92.70m2,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224.96m2,地下室人行出入口建筑面积为19.58m2;不计容建筑面积14786.42m2,其中绿化架空建筑面积为1128.02m2,避难兼设备层建筑面积2616.76m2,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1041.64m2。容积率为3.89,建筑基底面积为2023.56m2。建筑密度为18.43%。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2014年6月,武汉市洪山区青菱乡烽火村民委员会委托湖北天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烽火村“城中村”综合改造H11-D地块还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武汉市洪山区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12月27日以《关于武汉市洪山区青菱乡烽火村民委员会烽火村“城中村”综合改造H11D地块还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洪环管109号)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根据国家“三同时”管理制度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规定,武汉市洪山区青菱乡烽火村民委员会委托武汉锦诚易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及资料收集工作,并根据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运行情况,编制了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于2018年12月7日~8日委托武汉众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在此基础上,武汉锦诚易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完成了《烽火村“城中村”综合改造H11-D地块还建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的编制工作。2、环保设施建设情况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了相关环保设施,对工程的各个污染环节进行了治理,监测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1)废水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系统。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废水、地下车库地面冲洗废水、幼儿园生活废水。项目居民生活废水、地下车库地面冲洗废水经化粪池(220m3)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黄家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长江(武汉段);幼儿园生活废水经化粪池(40m3)、隔油池(1.2m3)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黄家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长江(武汉段)。(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住宅厨房炉灶天然气燃烧废气、烹饪油烟、汽车尾气和垃圾恶臭。天然气燃烧废气:住宅厨房使用天然气,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产生的废气中气态物质及污染物含量较低,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因而厨房燃料废气污染物可不予考虑。烹饪油烟:项目主体建筑已经设置排烟竖井。居民厨房产生的油烟经各住户入住后安装的油烟机净化处理后排入住宅内置的独立排烟竖井中,引至楼顶高空排放。住户入住后物业部门应该督促住户安装油烟机。幼儿园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机净化处理后排入幼儿园内置的独立排烟竖井中,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地下车库废气:经机械排风设备抽至地面风井口排放。垃圾恶臭:本项目不设垃圾集中转运站,项目内部设有两个垃圾回收点。垃圾回收点为盖式垃圾桶集中放置组成。位于11#住宅楼西侧绿化带。由小区物业每天定时集中收集垃圾到垃圾回收点,再交由环卫垃圾车处理。(3)噪声项目投入运行后,主要噪声源为机动车交通噪声、设备噪声(电机、水泵等)等。为减轻项目噪声影响,对进出小区机动车限速,并且禁止鸣笛;加强小区道路两侧的绿化。监测结果可见,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标准。(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在区域分类收集后经垃圾桶内暂存后由市政城管部门处理。餐厨垃圾和隔离出来的废油渣交给具备餐厨垃圾收运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3、验收监测结论经现场检查,该工程环保投资落实,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验收监测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2018年12月8日。验收监测结果表明:(1)噪声项目通过采用减振、隔声、距离衰减进行降噪。从噪声监测结果分析,该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3#住宅楼1F、5F、10F、20F、25F、30F、33F临江国路一侧(北侧)开窗室外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3#住宅楼1F、5F、10F、20F、25F、30F、33F临江国路一侧(北侧)室内关窗昼间噪声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相关标准限值;13#楼幼儿园1F、2F、3F临江国路一侧(北侧)开窗室外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13#楼幼儿园1F、2F、3F临江国路一侧(北侧)室内关窗昼间噪声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相关标准限值。(2)建设期间环保投诉情况调查项目施工期间没有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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