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ngying198784 发表于 2018-12-14 15:08

赤峰润义兴废旧物资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收集、贮存与转运新建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赤峰润义兴废旧物资有限公司组织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验收检测单位和3名环境保护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赤峰润义兴废旧物资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收集、贮存与转运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赤峰润义兴废旧物资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收集、贮存与转运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赤峰市松山区新城子乡新庄村建设单位:赤峰润义兴废旧物资有限公司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1月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宋振学联系电话:13694758143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赤峰润义兴废旧物资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收集、贮存与转运新建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公示

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