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新导则执行问题
大气新导则执行问题 环保网友 提问时间:2018-11-27 16:10:54项目合同签订在大气新导则颁布之前,同步按照2008导则进行了编制,审批期间属于新旧导则过渡时间,是否需要按照新导则执行?答复网络发言人答复时间:2018-12-06 16:32:13您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2018年7月31日发布,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我厅自2018年12月1日起新受理的环评文件将按照新大气导则要求审批。根据规定,该导则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如有疑问也可径向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http://www.mee.gov.cn/hdjl/bzxxzs_1/)咨询。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近日热点:快讯:取消“环评机构资质”已经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指南 | 如何发布建设项目环评、验收报告信息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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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回复是按照 报告 受理 日期来划分?:) 其实很多地方都已经提前按新导则来评估了;P;P 从12月1日开始的报审、报批的报告,均应该按照新导则执行。 真是没有天理啦,怎么还被扣除金币了呀 回帖是一种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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