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退回两项目环评《报告表》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退回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PET-MR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皖环函1484号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PET-MR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参考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评估函〔2018〕172号评估意见,因《报告表》存在以下问题,现决定予以退回。 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不全面。周边环境描述不详细,部分环境保护目标缺失;放射性废水评价内容简单,衰变池改造方案不明。 二、辐射防护计算依据不足。工作负荷、少数计算参数选取缺乏依据;项目上下楼面分布情况调查粗糙。 三、《报告表》编制质量较差,主要原因为环评机构编制质量把关不严,编制主持人业务能力弱。我厅将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环评机构)和颜秀灵(编制主持人)编制质量问题记录在案。环评机构应举一反三,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11月7日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不予审批泗县中医院新建1台DS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皖环函1485号 泗县中医院:《泗县中医院新建一台DS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我厅在技术评估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已开工建设,且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未经查处,违反了原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环办函〔2015〕389号)要求。我厅决定终止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退回《报告表》。《报告表》未依法获得批准前,该项目不得建设、运行。 二、我厅责成宿州市环保局对你院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请宿州市环境保护局于11月30日前将查处情况报我厅。 三、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评估函〔2018〕171号评估意见指出,《报告表》还存在辐射防护参数与设计图不符、类比项目选择不合理等编制质量问题。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环评机构,隐瞒了“未批先建”的违法事实且《报告表》编制质量不高,我厅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的相关条款作出处理。附件:《关于〈泗县中医院新建一台DS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退件的函》(环评估函〔2018〕171号)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11月7日近日热点:快讯:取消“环评机构资质”已经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指南 | 如何发布建设项目环评、验收报告信息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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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了 好严格:@ 真棒,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好厉害,以后报告要更加仔细地自审才行。 见帖就回是一种美德 见帖就回是一种美德 回帖是一种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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