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成 发表于 2018-12-17 08:51

和田县奥米峡古力克亚克甫和田玉矿开采项目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和田县奥米峡古力克亚克甫和田玉矿开采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部令第35号)的规定,将《和田县奥米峡古力克亚克甫和田玉矿开采项目》建设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和田县奥米峡古力克亚克甫玉石矿开采项目2、单位名称:和田玉王投资有限公司3、矿山面积:项目位于和田县城南181°方向,直线距离114km,矿区中心地理坐标:E79°08′16″、N36°56′16″,矿区采矿权范围面积0.16km2。二、开采规模及产品方案开采规模:矿山建设规模为年采出和田玉青白玉琢料6t/a,为地下开采。产品方案:青白玉料。三、矿山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矿山资源储量:设计利用资源量(333):矿石量538.43吨,工艺琢料80.77吨。矿山服务年限:青白玉12.1年。四、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1、矿山开采为地下开采,植被将被破坏,覆盖率减少,会降低其对环境的净化功能,施工期和开采期产生水土流失等影响。开采过程可能造成地面沉降等。2、矿山开采、矿石破碎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有影响;3、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若不经处理随意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的水质影响;4、矿山开采过程产生的废石、废渣,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堆放等对生态环境和地下水的影响;5、项目产生设备运行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四、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1、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①剥离表土和弃渣均排入排土场(用原有采空区代),排土场周边排水沟,设有挡土墙和植物护坡,使排土场边坡稳定;②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措施,建设场地复垦系统。③开采区边坡的处理可根据土保持方案,采用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治理,采取植物措施,栽植灌木、攀援植物,撒播种草等,形成稳定的边坡,减少开采场区水土流失。④项目服务期满后,在采空区四周设排水沟,并对采空盆地进行回填复垦绿化,最大程度减少矿区的水土流失;同时要加强采空区的边坡护理,保证开采边坡的稳定程度,严防边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发生。2、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对策本项目运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矿石开采过程中产生的表土剥离粉尘、物料装卸粉尘、运输道路扬尘、运输车辆尾气以及原料堆场粉尘及食堂油烟。采取的各种大气污染防治比如经常洒水降尘,对加工生产线及各类储存场所用彩钢板密封等措施后,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3、水污染防治对策人员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粪便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当地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排入外环境。。3、固体废物防治对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一般工业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对固废进行处理,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②排土场弃土用于矿区闭矿期回填和复垦,表土回用于后期植被绿化。③危险废物废机油应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的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和填埋场,并按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处置规定全过程严格管理和处理处置。4、噪声污染防治对策对主要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座,从源头降低噪声,并加强管理,使项目区域噪声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要求。六、征求公众意见对象征求公众意见对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和田玉王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吾买尔江    联系电话:19990433237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项目主要的环境问题;2、对项目建设在环境影响方面的看法和意见。九、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2018年12月17日-2018年12月28日。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在征求意见的时限内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 和田玉王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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