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区福禄镇大印村石灰岩石矿 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息公示(第二次)
梁平区福禄镇大印村石灰岩石矿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息公示(第二次) 1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1.1项目由来根据项目“储量核实报告”、“矿区范围申请报告”、“采矿权出让确认成交书”等,扩大后的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呈近北西-南东向展布,面积0.124km2,设计生产规模扩大为51万t/a,开采标高: +665m~+490m,矿区的可采储量为339.74万吨,可供矿山按设计规模为51万t/a开采6.7年。扩建后的矿山仍采用露天开采、公路开拓、台阶式采矿法开采,仍继续开采侏罗系下统自流井组三段(J1zl3)灰岩。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完善环保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梁平区福禄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进行 “梁平区福禄镇大印村石灰岩石矿”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评价人员深入现场踏勘,收集有关基础资料,委托进行环境监测,编制完成了《梁平区福禄镇大印村石灰岩石矿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按规定进行公示。1.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梁平区福禄镇大印村石灰岩石矿项目地点:梁平区福禄镇大印村建设单位:梁平区福禄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内容:矿区面积:0.124km2,开采标高: +665m~+490m,开采方式:露天分台阶开采、公路开拓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岩矿,开采方式:露天开采,服务年限6.7年。建设性质:延续开采,改扩建工程总投资及环保投资:2600万元。2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满足功能区要求。 噪声总体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满足功能区要求。3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1)水环境石材切割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员工粪便水通过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边农业灌溉,不外排。通过以上措施,项目对水环境影响小。(2)大气环境大气污染源主要产生在矿山开采、石材运输以及石材加工过程中,以无组织排放的粉尘为主,主要采用水磨切割、洒水抑尘等措施,能有效降低空气飘散的粉尘,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小。(3)声环境项目噪声源主要来为石材开采、运输、加工过程的各类机械设备,根据报告中预测可知,矿山单臂圆盘切石机25m以外昼间达标,加工车间设备噪声通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厂界达标,周边居民噪声影响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级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4)固废表土运至排土场分区临时堆场,用于矿区生态复垦;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及时送村镇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废石矿区定点堆放,尽量综合利用,用于铺路、筑基、修坝或其他建筑用料;不能利用的运至排土场处置。废石浆定期清掏,自然脱水后运至矿区排土场;通过以上措施,对环境的影响较小。(5)开采期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根据《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HJ651)落实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生态恢复措施是实施中应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措施进行整合、协调。土地复垦质量应符合《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要求。按照“整体生态功能恢复”和“景观相似性”原则进行生态恢复。土地复垦率90%以上。开采期实施边开采边恢复。①采区生态恢复复垦方向林地,土地复垦率应达到90%。②场地整治与覆土:水平地和15以下缓坡地可采用物料充填、底板耕松、挖高垫低等方法;15以上陡坡地可采用挖穴填土、砌筑植生盆(槽)填土、喷混、阶梯整形覆土、安放植物袋、石壁挂笼填土等方法。③露天采场植被恢复:边坡治理后应保持稳定。露天采场边坡应恢复植被。④对于裸露岩石,应采取挂网喷播、种植藤本植物等工程与生物措施进行恢复,并使恢复后的宕口与周围景观相协调。⑤露天采场恢复和利用可保持平台和边坡。生态恢复后应与周边林地景观协调。利用扩建工程的表土覆盖于矿坑内和台阶表层,恢复为林地。⑥底盘采用乔、灌、草结合恢复,平台植被恢复易采用藤蔓植物,坡面植被遮盖易采用藤本(向上攀援)+藤本(向下垂吊)+树种组成。与周边森林景观相协调,生态恢复树种、灌木、竹、草本植物的选择应以乡土植物为主,适地适材。防止外来入侵物种。复垦土壤来自于开采过程中的剥离土。(6)闭矿期的生态恢复措施矿区:①闭矿后对采空区、矿区道路进行全面生态恢复复垦。复垦为林地。林地土地复垦率应达到90%。②场地整治与覆土:水平地和15以下缓坡地可采用物料充填、底板耕松、挖高垫低等方法;15以上陡坡地可采用挖穴填土、砌筑植生盆(槽)填土、喷混、阶梯整形覆土、安放植物袋、石壁挂笼填土等方法。③露天采场植被恢复:边坡治理后应保持稳定。露天采场边坡应恢复植被。④对于裸露岩石,应采取挂网喷播、种植藤本植物等工程与生物措施进行恢复,并使恢复后的宕口与周围景观相协调。⑤露天采场恢复和利用可保持平台和边坡。生态恢复后应与周边林地景观协调。利用扩建工程的表土覆盖于矿坑内和台阶表层,恢复为林地。⑥底盘采用乔、灌、草结合恢复,平台植被恢复易采用藤蔓植物,坡面植被遮盖易采用藤本(向上攀援)+藤本(向下垂吊)+树种组成。与周边森林景观相协调,生态恢复树种、灌木、竹、草本植物的选择应以乡土植物为主,适地适材。防止外来入侵物种。复垦土壤来自于开采过程中的剥离土。排土场:①排土场总高度大于10m时应进行削坡开级,每一台阶高度不超过5-8m,台阶宽度应在2m以上,台阶边坡坡度小于35°,形成有利于林木植被恢复的地表条件。②充分利用工程前收集的表土覆盖于排土场表层,恢复为林灌草等生态或景观用地,根据土源情况进行适当覆土。③排土场植被恢复为林地,林地土地复垦率应达到90%。④排土场恢复再利用:生态恢复后的排土场应因地制宜地转为林业用地。⑤采用乔、灌、草结合恢复,与周边森林景观相协调,生态恢复树种、灌木、竹、草本植物的选择应以乡土植物为主,适地适材。工业场地:①矿山工业场地不再使用的厂房、办公房、堆料场、环保设施、管线等各项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应全部拆除,并进行景观和植被恢复。②充分利用工程前收集的表土覆盖于排土场表层,恢复为林灌草等生态或景观用地,根据土源情况进行适当覆土。③工业场地植被恢复为林地,林地土地复垦率应达到90%。④恢复再利用:生态恢复后的工业场地应因地制宜地转为林业用地。⑤采用乔、灌、草结合恢复,与周边森林景观相协调,生态恢复树种、灌木、竹、草本植物的选择应以乡土植物为主,适地适材。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政策,总体符合规划要求,总体符合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不涉及生态红线。评价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通过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恢复措施,对声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影响小可接受,不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对生态系统的结构和稳定性影响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小。环境风险可接受,选址布局合理,采用的环保措施可行。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梁平区福禄镇大印村石灰岩石矿项目建设是可行的。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1)建设单位:梁平县福禄建材有限责任公司(2)联系人:张总(3)联系电话:13896292333(4)联系邮箱:278583598@qq.com。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工程所在地及周边的社会各界。主要事项:本次公众意见主要调查当地居民,有关单位,结合本次评价,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具体内容见问卷调查表。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本次主要采取在环评互联网网上公示,然后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进行问卷调查。公众也可以向建设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应大多数公众要求可以进行现场咨询。8公示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本次公示为公众参与调查第二次公示,于2018年12月14日在该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众在公示期间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梁平区福禄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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