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瓦级主机配套设备和控制系统与静电除尘及脱硫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河北龙道风电科技有限公司兆瓦级主机配套设备和控制系统与静电除尘及脱硫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 第9号),现将河北龙道风电科技有限公司兆瓦级主机配套设备和控制系统与静电除尘及脱硫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兆瓦级主机配套设备和控制系统与静电除尘及脱硫项目建设单位:河北龙道风电科技有限公司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方式见附件路过,回帖是一种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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