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康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废旧塑料回收加工颗粒、土工膜、滴灌带产品建设项目加...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现将镇原县康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废旧塑料回收加工颗粒、土工膜、滴灌带产品建设项目加工颗粒部分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废旧塑料回收加工颗粒、土工膜、滴灌带产品建设项目加工颗粒部分
建设单位:镇原县康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2月2日-2019年3月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启荣 联系电话:15193604581
分享学习了。谢谢提供。 :):):):):):):) 下载学习:) :):):):):) 感谢分享,学习一下 感谢分享,学习了!
页: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