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关于环评师证变更单位的问题
遇到了这样一个问题,请大佬们释疑: 比如说,我的环评师证注册在A单位(有环评资质),而且在A单位工作;现在,B单位想申请环评资质,邀请我加入,需要我的环评师证。我该如何办理呢?真诚求教。:handshake 难道你想把证留在A,然后在B干活? 回顾问,我该如何把证转到B单位呢?因为看到环保部注销的一些资质证书,有的是因为放在没有环评资质的单位,所以我有些担心。 有问题不很明白:
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环评工程师须受聘并登记于一个有环评及相关业务资质的单位,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评价资质的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本机构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环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环评工程师登记证复印件或拟登记于本机构的环境评工程师登记申请材料。
如果B单位要申请环评资质证书,只要有拟登记于本机构的环境评工程师的资料就可以吗?
2.我如果环评师证转到B单位,因为B单位目前还没有环评资质,属于申请阶段,我是否属于违规?
3.如果不违规,我的证书能转过来,可单位申请环评资质不成功,环评师证书如何处理? 我也有此疑问?请资深人士给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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