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yajie616 发表于 2019-2-28 13:25

宁波市眼科医院迁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宁波市眼
科医院迁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市眼科医院迁建工程
建设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会展路以南、北明程路以西,新城实验学校以北地块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2月28日-2019年3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 人:吴工
联系电话:0574-87930874
邮    箱:3953159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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