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区东部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江东区东部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江东区东部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工程
建设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会展路以南、北明程路以西,新城实验学校以北地块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2月28日-2019年3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0574-87930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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