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药谷生产基地生物车间建设项目(除噪声、固废外)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药谷生产基地生物车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等)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药谷生产基地生物车间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二期1901-3地块建设单位: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等(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19年2月28日-2019年3月28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陈河轺(1397608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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