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eliwe 发表于 2019-3-1 14:44

红河州走私冻品及活体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红河州走私冻品及活体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目前,“红河州走私冻品及活体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http://www.eiafans.com/thread-1203062-1-1.html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资料索取的时间建议在公示期间。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可填写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eiafans.com/thread-1203062-1-1.html(1)直接致电建设单位;(2)将意见邮寄至建设单位;(3)发送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名称:云南凯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文鹏联系电话:182889885685Email:1257994474@qq.com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252号云路中心F幢2501室评价单位: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段工联系电话:15687466678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火星街道纬一路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新1栋206房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起止时间为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15日。 云南凯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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