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荣发电机配件厂建设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4号)的有关规定,2019年2月27日肇庆市高要区荣发电机配件厂组织召开了肇庆市高要区荣发电机配件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合格。现将本项目验收报告(含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依法进行公示。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荣发电机配件厂建设地点: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蚬二村土名“大石斑”建设单位:肇庆市高要区荣发电机配件厂公示内容:验收报告(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19年3月4日-2019年3月29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疑问或者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意见。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13672358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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