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筱文 发表于 2019-3-6 14:48

武汉青江化工黄冈有限公司240吨/年羧酸酯铝电解电容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公示

我公司开展“240吨/年羧酸酯铝电解电容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将该项目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主要结论
1、项目概况
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以生产经营基本无机化工原料、化学肥料、精细化学品为主的拥有多个子公司的企业组织。2012年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北黄冈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开展“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整体搬迁改造项目”,项目主要生产装置为20万t/a工业硫酸、1万t/a试剂硫酸、1万t/a液体二氧化硫、1万t/a亚硫酸氢铵、1万t/a硫酸二甲酯。2017年武汉公司开展“1万吨/年液体二氧化硫扩建项目”,该项目建成后武汉公司生产装置分别为20万t/a工业硫酸、2万t/a试剂硫酸、1万t/a液体二氧化硫、1万t/a亚硫酸氢铵、1万t/a硫酸二甲酯。
2015年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成立武汉青江化工黄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公司),黄冈公司在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冈化工园同一地块开展项目,其主要产品为5万t/a无水亚硫酸钠、105 t/h蒸汽供园区集中供热、200t/a O-甲基异脲硫酸氢盐、400t/a O-甲基异脲硫酸盐、900t/a藜芦醚、300t/a藜芦醛。为了调整企业产业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与武汉海斯普林科技发展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共同生产和研发铝电容化学品,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充分利用海斯普林公司已有的在国内领先的先进技术和成功经验,加快武汉青江化工黄冈有限公司向精细化工和电子化学品行业转型。拟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增一座240吨/年羧酸酯铝电解电容中间体生产车间及相应的环保辅助设施。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2.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大气污染源主要为车间有机废气,罐区废气。
2.2地表水环境影响
厂区工程排水系统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系统,雨水组成净水排水系统,明沟排水。现有有机装置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有机物等,现有装置藜芦醚和藜芦醛废水经“微电解+芬顿+中和”后与氢盐和硫酸盐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调节+厌氧”处理后进入生化处理系统,预处理装置设计规模为200 m3/d,已接纳厂区废水量为143.2m3/d,剩余处理能力为56.8m3/d,能够满足本项目新增污水(生产废水、喷淋水、冲洗水)2.46 m3/d处理需求。生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25m3/h,处理工艺为“厌氧+生物接触氧化”,目前已接纳厂区废水量为2.33 m3/h及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公司废水量5.8m3/h,合计8.13m3/h,剩余处理能力为16.87m3/h,能够满足本项目新增污水处理需求(新增生活污水0.1 m3/h,生产废水及其余废水0.10m3/h,合计0.20 m3/h)。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运行稳定,废水经处理后总排放口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再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河。
综上所述,项目废水经厂区处理达标和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的双重保证下,排放废水对纳污水体长河没有直接影响。
2.3地下水环境影响
建设单位按照化工企业建设的要求,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存储区、仓库及其他辅助生产装置均设置一定厚度的混凝土地面,防止物料下渗,不会使有害物料进入沙质地面从而污染地下水。通过采取管理措施、分区防渗、地下水监控及风险防范等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包括循环水泵及生产车间内的泵、冷却塔等,项目针对不同的声源特性,采取了较为完善的降噪措施,针对机械噪声及空气动力性噪声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主要从降低噪声源、控制传播途径、车间合理布局三方面考虑,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诸如选用声功率级较低的风机等,对生产厂家的设备设计噪声提出要求,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水平;
(2)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独立设备间进行隔声,风机采用柔性接头、加装设消声器、减震垫,空压机基础减震、设消声器等,在设备、管道设计中注意防振、防冲击。所有噪声设备均安置在厂房内进行隔声处理,在折弯机、冲床上增设减振垫;
(3)优化厂区平面布局,在厂房建筑设计中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源布置在车间中央;
由于项目噪声设备均属于常见噪声源,采用的噪声防治措施是成熟和定型的,也是企业中常用的噪声控制措施,经济上合理可行。
3.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新增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污水站污泥、废机油、废活性炭。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水站污泥需按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其固体废物类别,若鉴定为一般固体废物则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若鉴定为危险废物,则委托具有相应类别的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机油、废活性炭采用桶装密闭储存在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50m2),厂区危险废物定期由专用运输车辆运至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置或综合利用,处置率为100%,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黄冈市相关规划的要求。在项目按照设计规模投产、并落实本次评价确定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前提下,废水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均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利用或处置;项目建成投产后,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及声环境质量可控制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内。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企业环境管理,杜绝污染事故发生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汉青江化工黄冈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婷
联系电话:0713-8116272
邮箱:497571442@qq.com
三、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湖路32号(宜昌分公司)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15972226250
电子信箱:fanglingyun@qq.com
四、公众意见表格的网络链接
http://www.qhhgyx.com/sy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格的方式途径和时限
公众可通过信件、快递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送公众调查表。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武汉青江化工黄冈有限公司
2019.3.6
附件1:环评报告公示版
附件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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