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ngsheng 发表于 2019-4-13 12:15

泽普县史同庆木材加工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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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泽普县史同庆木材加工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向公众公示。
项目名称:泽普县史同庆木材加工点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泽普县史同庆木材加工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4月13日起至2019年5月1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史同庆
联系电话:13899166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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