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宏达塑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仿古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新郑市宏达塑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仿古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年产30万平方米仿古瓦项目
地点:新郑市辛店镇第二初中西南100米路西
建设单位:新郑市宏达塑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300平方米,原料仓库500平方米,办公及附属用房300平方米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艳军
联系电话:1850297988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不能设置金币购买以及权限。。。
页: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