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大堡蒙古族乡耘枫养鸡场年出栏108万只肉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凤城市大堡蒙古族乡耘枫养鸡场年出栏108万只肉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编制完成,现向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于征求公众意见,该项目按照有关要求将信息公示如下:凤城市大堡蒙古族乡耘枫养鸡场年出栏108万只肉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https://pan.baidu.com/s/1YBaLsoDrFB92hcCn6bO5xg提取码:ulwm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通过电话与宽达养殖场联系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示期间,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通过下述联系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馈。1. 建设单位单位名称:凤城市大堡蒙古族乡耘枫养鸡场联系人:任宏峰 联系电话:139415125052. 环评单位环评机构名称: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3704152205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即日起生效,十个工作日内有效。 公告发布单位:凤城市大堡蒙古族乡耘枫养鸡场2019年4月16日 找不到文件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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