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西昌医院建设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攀钢西昌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建设单位:攀钢西昌医院建设地点:西昌市长安西路长宁小区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见附件)公示时间:2019年4月18日~2019年5月15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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