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ZLDHB 发表于 2019-5-6 14:31

俊诚汽车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及广东省环保厅《关于转发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1945号)。现将俊诚汽车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俊诚汽车城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俊诚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梅县扶大高管会剑英大道旁,项目的中心坐标为N 24°15'45",E116°4'34"。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项目竣工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05月06日-2019年06月0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1350237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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