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dy-环球-知足 发表于 2019-5-6 15:11

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本项目竣工验收,其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环保领域专家组成验收组。与会验收组代表勘察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验收调查报告的详细介绍,经过认真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项目名称:水泥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兴平市界桩科峰瓦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组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31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式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5398092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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