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燕紫儿 发表于 2019-5-7 09:46

《东莞市扬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原环评部门审批文件等要求东莞市扬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编制的《东莞市扬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2019年05月08日,由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工程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等代表组成的验收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审阅了《东莞市扬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并对项目现场及项目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经充分讨论,验收工作组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东莞市扬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属于新建项目,厂房地址位于东莞市谢岗镇赵林村金川二组巨嘉厂房A栋201号项目占地面积为1000m2,建筑面积为1000m2,总投资50万元,经营范围为:产销:五金制品、五金配件、塑胶配件;销售:电子产品、箱包、手袋、纺织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项目主要从事手袋五金配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手袋五金配件32吨。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员工人数1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项目于2019年03月委托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写了《东莞市扬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04月10日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谢岗分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19】5367号。项目建设完成后工程建设与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同期建成并投入使用,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三)验收范围(1)废气: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因此无发电机尾气产生及排放;项目员工不在项目内食宿,不设员工厨房,故无炊事油烟产生和排放,项目主要废气为熔融、压铸成型工序产生的金属烟尘。(2)废水: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主要废水来源有员工生活用水。(3)噪声:该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普通加工机械以及机械通风所用的通风机等设备正常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二、工程变更情况
名称环评报告及批复建设内容实际建设内容变更情况
工程总投资200万200万--
主体工程项目所在建筑共4层,1F为智锵CNC精密铲齿厂、2F为本项目、3F为东莞谢岗亿帆五金厂、4F为其他厂与环评一致无变更
公用工程给水:市政自来水管网与环评一致无变更
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项目一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根据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图,排入谢岗市政污水管网与环评一致无变更
供电:接市政供电系统与环评一致无变更
环保工程废水治理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三级化粪池处理设施与环评一致无变更
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与环评一致无变更
废气治理去批锋、筛选、钻孔工序:自然沉降,定期清扫收集与环评一致无变更
熔融、压铸成型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对其金属烟尘进行收集,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与环评一致无变更
固废治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与环评一致无变更
车间及办公生活楼层设置垃圾箱,生产固废交相关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与环评一致无变更
噪声治理优化布局,并采用隔音、消声、减振等降噪设施处理与环评一致无变更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验收工作组实地查看了企业现场,并查阅《东莞市扬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表明项目的环评报告及批复中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已落实并正常运行。(1)废气:熔融、压铸成型工序:项目熔融、压铸成型工序是利用热能将固体金属变为液态的金属,再冷却成型的原理。在金属熔融、压铸成型过程中由于金属原料中的杂质在高温下被氧化会产生一定量的金属烟尘,金属烟尘产生量约为0.08928t/a。项目已经针对熔融、压铸成型工序产生的金属烟尘进行收集,收集风量为5000m3/h(按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计,总风量为12×106m3/a),金属烟尘经收集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排放量为0.08928t/a,排放浓度为7.44mg/m3,排放速率为0.0372kg/h,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150mg/m3),对周围的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同时,应安排员工做好安全防护,配戴好口罩,确保劳动安全卫生,同时加强车间通风,使生产车间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1-2007)要求,这样对车间内操作员工的身体健康不会构成危害。去批锋、筛选、钻孔工序:项目去批锋、筛选、钻孔加工过程中将会产生少量的金属碎屑,由于金属碎屑粒径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金属碎屑收集后定期交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应切实注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给工人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确保车间空气质量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气经以上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2)废水:冷却用水:项目压铸工序的冷却用水为普通的自来水,其中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该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同时由于循环过程中少量的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冷却水,补充水量约为10吨/年。生活污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35t/a,其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然后引至东莞市谢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3)噪声:该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普通加工机械以及机械通风所用的通风机等设备正常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减振、消声及隔音等降噪,可以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1、验收监测期间的工况2019年04月25日至2019年04月26日,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监测,监测期间,建设项目各工序正常运行,生产负荷均大于75%。2、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熔融、压铸成型工序废气检测结果
监测时间监测点位监测次数监测结果(浓度:mg/m3,速率:kg/h)
废气流量(Nm3/h)排气筒高度(m)烟尘
浓度速率
2019.04.25熔融、压铸成型工序废气排放口第一次19661015.23.0×10-2
第二次221613.93.1×10-2
第三次211314.43.0×10-2
平均值209814.53.0×10-2
2019.04.26熔融、压铸成型工序废气排放口第一次20161014.93.0×10-2
第二次219814.03.1×10-2
第三次224813.63.1×10-2
平均值215414.23.0×10-2
标准值75*--
达标情况达标--
注:1、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2、燃料为电;3、“*”表示排气筒达不到最低允许高度15m时,其烟(粉)尘或有害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相应区域排放标准值的50%执行;4、本结果只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
噪声检测结果
监测项目及结果               单位:dB(A)
编号监测点位监测时间监测结果(Leq)标准值达标情况
昼间昼间
1#厂界外东1m处2019.04.2558.565达标
2019.04.2659.265达标
2#厂界外南1m处2019.04.2563.565达标
2019.04.2663.665达标
3#厂界外西1m处2019.04.2560.365达标
2019.04.2661.165达标
注:1、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2、项目北面为邻厂共用墙,故未监测;3、本结果只对当时监测结果负责。
监测结果显示:(1)熔融、压铸成型工序产生的金属烟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2)项目噪声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1.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2.根据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噪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六、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东莞市扬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符合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谢岗分局《东莞市扬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东环建【2019】5367号)的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若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向管理部门申报。                                        东莞市扬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2019年 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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