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9402253 发表于 2019-5-8 15:39

关于陵水县文隆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关于陵水县文隆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陵水县文隆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于2019年3月15日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现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水务局联系人:赖光宇联系电话:13976119248





wm19941202 发表于 2019-8-22 22:17

公示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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