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三和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刘家山CNG加气母站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吕梁三和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刘家山CNG加气母站竣工环保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刘家山CNG加气母站建设单位:吕梁三和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表及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19年5月6日-2019年6月5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杨经理1313808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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