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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唯美陶瓷有限公司根据《江西唯美陶瓷有限公司建筑陶瓷生产基地三期(一阶段1条线)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成立了验收组,并形成了验收意见:验收组认真审阅了相关技术资料,结合本项目内容进行了现场踏勘,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达到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合格。同时提出了后续整改要求,按照验收意见,我公司进行了整改,同时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形成验收监测报告终稿。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江西唯美陶瓷有限公司建筑陶瓷生产基地三期(一阶段1条线)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以及验收意见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西唯美陶瓷有限公司建筑陶瓷生产基地三期(一阶段1条线)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江西唯美陶瓷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全本(含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自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6月21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13207958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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