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G7.5 代液晶玻璃改建项目阶段性(1#车间)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公示如下项目名称:G7.5 代液晶玻璃改建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
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废水依托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厂区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危险固废暂存依托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厂区内的危废房,后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气处理设施—2018 年 8 月竣工;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起止日期:2018 年 12 月 1 日-2019 年 2月 28 日;
联系人:谢勇;联系电话:18915683301;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工业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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