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正大50万头生猪产业链扶贫项目水茂坪5000头种猪场建设项目
弥渡县正大50万头生猪产业链扶贫项目水茂坪5000头种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简本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弥渡县正大50万头生猪产业链扶贫项目水茂坪5000头种猪场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大理州弥渡县红岩镇吉祥村委会水茂坪村,养猪场场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0°28′27.68″,北纬25°29′15.23″;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单位:云南云顶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建设规模:建成5000头种猪,达产后年出栏优质仔猪13万头;
6)建设内容:项目拟建设配怀舍2栋,分娩舍1栋,后备猪发展单元1栋,隔离舍1栋,污水处理系统1套,附属设施1套,车辆清消通道1套;
7)建设时间:2019年6月-2020年6月;
8)投资估算:总投资8000万元;
9)占地类型:林地占地面积为9.13hm2。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养殖规模为常年存栏母猪4925头母猪,75头公猪,年出栏仔猪13万头,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和“动植物优良品种选育、繁育、保种和开发”。
本项目主要是仔猪繁育,对照《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本项目属于第一项“农业”中第一条“动植物优良品种繁育”。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导向政策。
三、项目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于2019年5月取得了弥渡县多个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征求意见表”,均为同意。
四、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环境空气
根据监测数据显示,本项目评价区域环境空气中特征污染物H2S、NH3及臭气浓度均较低,氨气、硫化氢浓度能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中附录D的推荐值,臭气浓度能达到《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NY/T 388-1999)中的标准,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较好,无超标现象。
(2)声环境
根据监测数据,项目评价区声环境昼间、夜间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级标准,满足该区域声环境2类功能区的要求,项目区声环境质量良好。
(3)地表水环境
项目所在地的水资源主要为西北面(下游)直线距离460m处的箐沟以及西南面(下游)直线距离3600m的大坝水库及区域内的地下水,项目征地范围内旱季无地表水存在,雨季上游及周边山体沟箐汇水部分进入大坝水库,根据弥渡县水务局出具关于大坝水库功能为饮用功能,因此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建设单位委托云南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地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监测的点位中全部因子均满足地表水Ⅲ类水质要求,
(4)地下水环境
项目建设单位委托云南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区西南侧自打水井处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区自打水井监测的各水质监测指标均达《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
(5)生态环境
项目区内地表植被简单,主要是林地。经现场踏勘,项目区未发现国家、云南省规定保护的珍稀动植物及古树名木,生态环境一般。评价区域已受人类高度开发,没有原生植被。
五、项目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评述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猪舍产生的猪尿、猪舍冲洗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氨氮、BOD5等。
(1)项目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场区设置雨水沟,场内雨水可通过雨水沟直接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进入污水收集设施;
(2)设置一个9000m3的黑膜沼气发酵池,发酵处理后用于当地农户作农家肥使用;
(3)项目设置2m3隔油池、5m3化粪池,生活污水中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再泵至黑膜沼气发酵池发酵,发酵处理后再用作农家肥使用,不外排;
(4)场区除绿化用地外应进行地面硬化处理;对黑膜沼气池、隔油池、化粪池、堆粪间、沼液池、安全填埋井(设置密封盖)等区域同样采用混凝土结构,混凝土抗渗标号大于S30,(防渗系数小于10-10cm/s);
(5)死猪处理房、堆粪间半封闭建设,设置顶棚、围堰防止污染物流失;
(6)粪肥运输应采用密闭性良好的车辆,避免泄漏、泼洒,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控制车速,严禁超速,加强运输罐车检修,避免发生粪污泄漏事故;
(7)项目在场区设置一个9000m3的黑膜沼气发酵池和1个5000m3的沼液池,用于收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评述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恶臭(猪舍恶臭、黑膜沼气发酵池恶臭、堆粪场恶臭)、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
(1)猪舍采用喷洒生物除臭剂;调整饲料配方,在饲料中添加活菌剂减少猪粪中的含氮量,从源头减少臭气产生;
(2)堆粪间、死猪处理房通过喷洒除臭剂,减少臭气产生;
(3)养猪场四周应种植高大常绿的乔木,在场界形成能吸收臭气、有净化空气作用的绿化隔离带,吸收臭气,减小臭气对环境影响;
(4)安全填埋井每次填埋完成后应加盖密封;
(5)加强场界臭气监测措施,可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监测场界臭气,若发现场界臭气超标,应及时查找原因,采取有效除臭措施,除臭措施可包括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评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猪叫声、设备噪声及车辆噪声。
(1)场区合理布局,将噪声源布置于远离场内办公、住宿楼,同时尽可能远离场址周围居民点。
(2)水泵应设置在室内或者地下,减小噪声对环境影响;
(3)猪舍四周加强绿化,场界四周种植高大乔木,加强对噪声的隔阻效果;
(4)运输车辆严禁超载,采取经过敏感建筑时应限速行驶和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5加强车辆驾驶员管理,积极宣传环保知识,明确要求驾驶员按照限速、禁鸣等要求运输。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及评述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猪粪、饲料残渣、病死猪、分娩物、防疫废物及工作人员生活垃圾。
(1)猪舍地板新型养猪地板设计,该设计属于采用神农集团专利技术,能够减少猪舍冲洗频率,节约用水,保证猪舍干净卫生;少量粪便排入黑膜沼气发酵池,大部分粪便通过人工清扫,运至堆粪间堆肥;
(2)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病死猪和分娩废物应安全处置,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及《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等相关要求,本项目设置死猪处理房1间,安全填埋井不少于2口,填埋井总容积约30m3,并且采用混凝土结构,混凝土抗渗标号大于S30,(防渗系数小于10-10cm/s),深度大于3m,底部直径2m,入口直径1m,填埋井应有明显的标志牌,标志牌上写“危险”字样;进行填埋时,在每次投入化尸剩余猪骨后,应覆盖一层厚度大于10cm的烧碱或喷洒消毒药,井填满后,须用粘土填埋压实并封口;
(3)本项目设置生活垃圾池1个,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统一清运至附近村子垃圾收集池处理。
(4)外运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贮存、运输器具采取可靠的密闭、防泄漏等卫生、环保措施
(5)项目产生的猪粪定期运走作为农业种植肥料。
(6)在兽医房内设置一个10m2危废暂存间,再定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六、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结论
大气污染物经采取提高饲料利用率、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加强猪场卫生管理、合理设计猪舍、做好粪便处理、搞好绿化工作等措施后,其排放浓度和速率均低于《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中的要求。同时根据大气影响估算结果,本项目所排污染物的小时浓度的最大落地浓度均能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中附录D的推荐值的相关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食堂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泵至黑膜沼气发酵池,发酵及好氧处理后作为当地农业种植肥料,不外排。
项目产生的猪粪和猪尿经集粪井收集,经固液分离机分离后,猪粪用于为当地农业种植肥料使用或有机肥场堆肥;猪尿黑膜沼气发酵池发酵、好氧处理后用于为当地农业种植肥料使用,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噪声在厂界东、南、西、北均未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值的要求。根据现状调查距离项目1500米范围内没有居民居住,运营期产生的噪声是可以接受的。
4)固体废物影响结论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将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影响,但堆放、贮存场所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贮存有关要求设置,在厂区设置专门的区域作为固废堆放场所,树立显著标志,由专人进行管理,避免其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各固体废物均采取了相应的处置措施,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预测,本项目建设区地下第一、二土层分别为红土层、灰岩层,渗透性能较差,弥散系数较小。并且企业在黑膜沼气发酵池、沼液池、化粪池、堆粪场、安全填埋井、化尸房和污水管网做好相应防渗措施后,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当地地下水产生污染。
八、总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前国家和云南省产业政策,符合弥渡县发展规划,项目的选址和平面布局合理可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在采取减缓和应急措施后在可接受范围。项目的建设得到周边群众的支持。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处理处置措施可靠,处理工艺合理可行,在采取设计和本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
综上所述,评价认为在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控措施和对策条件下,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符合评价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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