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汇丰炼焦制气有限公司5.5m捣固焦炉机侧炉头烟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唐山市汇丰炼焦制气有限公司5.5m捣固焦炉机侧炉头烟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唐山市汇丰炼焦制气有限公司5.5m捣固焦炉机侧炉头烟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唐山市古冶区大庄坨乡新庄子村南唐山市汇丰炼焦制气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中心坐标为北纬39°41'3.38",东经118°24′10.38"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6月4日-2019年7月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奥
联系电话:0315-3576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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