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盐酸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废盐酸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废盐酸回收综合利用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项目名称:废盐酸回收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地址: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号街东侧建设单位:青上农业科技吉林市有限公司基本情况:项目地点在吉林市龙潭区漓江路233号(吉林市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内)。厂区东侧为漓江街,北侧为江城油脂厂,南侧为弗兰达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为空地。占地面积51000m3,建筑面积35000m3,总投资8000万元。现有员工48人。年处理12000吨废盐酸。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的名称:青上农业科技吉林市有限公司联系人:周洋 联系电话:13596244700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吉林岚璟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联系人:温馨联系电话:18628742360电子邮箱:464182971@qq.com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本项目环评程序: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以及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给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本项目环评主要工作内容由:1.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2.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3.确定评价等级,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或实施方案;4.进行环境影响预测;5.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6.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保护措施及建议,编制报告书。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废盐酸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即日起,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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