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_xshb 发表于 2019-7-2 09:13

辽河油田公司未动用储量开发公司小8-18、小12-16、于37-4和于37-5勘探建设项目竣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辽河油田公司未动用储量开发公司组织召开了辽河油田公司未动用储量开发公司小8-18、小12-16、于37-4和于37-5勘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合格。现将辽河油田公司未动用储量开发公司小8-18、小12-16、于37-4和于37-5勘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项目名称:辽河油田公司未动用储量开发公司小8-18、小12-16、于37-4和于37-5勘探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辽河油田公司未动用储量开发公司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检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7月2日-2019年7月2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王玉峰
联系电话:1594270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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