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新预混料车间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9号)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1945号),现将《温氏股份新预混料车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温氏股份新预混料车间项目。
建设单位: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温氏股份新预混料车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温氏股份新预混料车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08月20日—2019年09月17日(20个工作日时间)。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联系电话。
联系人:鲜工,联系电话:0766-2986818。 回帖是一种美德! 感谢分享,学习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