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银河分析仪器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台化验破碎设备项目竣工验收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三)项:“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将鹤壁市银河分析仪器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台化验破碎设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19年8月22日~2019年9月19日
公示期间接收公众的咨询和意见。
联系电话:陈士伟 1513927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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