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鸡西林口经营部林口五林加油站项目
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鸡西林口经营部林口五林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鸡西林口经营部林口五林加油站项目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鸡西林口经营部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19年09月30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刘国生联系电话:18604677029联系地址:林口县林口镇南山段(鹤大公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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