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油田北方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玻璃钢改扩建项目(一期)
根据《中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版,2015年1月1日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环办环评函026号)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胜利油田北方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9月1日组织3名环境保护方面的专家,对其胜利油田北方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玻璃钢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了验收。现将《胜利油田北方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玻璃钢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玻璃钢改扩建项目(一期)建设单位:胜利油田北方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2019年09月30日~2019年11月1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梁经理联系电话:15263862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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