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御苑商住小区建设项目(2、7、11、35、36栋)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的有关规,现将《东湖御苑商住小区建设项目(2、7、11、35、36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相关资料公示如下:项目名称:东湖御苑商住小区建设项目(2、7、11、35、36栋)
建设单位:阳西县鑫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详情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0日-2019年11月7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郑工电话:1592044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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