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桑德水务有限公司污水监督性检测报告公示(下半年)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81号)要求,重点监管企业需将监测报告向社会公示,现将库伦旗污水厂监督性检测报告公式如下:项目名称:库伦旗桑德水务有限公司污水检测(下半年)
检测单位:通辽市生态环境局
公示内容:检测报告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24-2019年11月2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签署真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学敏
联系电话:13847555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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