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册亨县者述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的公示
关于贵州省册亨县者述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的公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贵州省册亨县者述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相关内容公示如下:项目名称:贵州省册亨县者述水库工程建设单位:册亨县水资源开发管理中心报告名称:贵州省册亨县者述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见附件)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电话18985099167;电子邮件1217972843@qq.com反馈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公示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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