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明珠头道河水电站污水处理设施环保验收报告公示
本帖最后由 ioiopoi201 于 2019-10-28 19:32 编辑项目名称:甘肃明珠头道河水电站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地点:头道河水电站位于夏河县曲奥乡头道河村对面开阔地,国道兰郎公路190km处。电站枢纽位于夏河县麻当乡黄年村,兰郎公路195km。公式时间: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1月3日联系人:刘彦军联系方式:13639317480项目概况:头道河水电站运行后,废水主要来自于厂区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头道河电站按照配置人数30人考虑,人均食宿生活用水额按200L/d计算,最大日产生生活污水约为5.6立方米,考虑到日生活污水量变化及微生物合理配置因素,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及设备选型按6m3/d 进行选取。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以州环发56号文件《关于力族坝等州批水电站完成环保专项验收的批复》内容,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绿化、灌溉,不外排。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 18920-2002)中绿化回用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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