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砂石料厂年生产4万立方米砂石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等要求,现将《年生产4万立方米砂石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年生产4万立方米砂石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叶城县宝新砂石料厂
建设地点:叶城县江格勒斯乡十二村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组意见(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1月2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13899152643
页: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