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chell 发表于 2019-10-30 14:59

石井污水处理系统厂区工程—石井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4号)及《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穗环30号)等要求,现将《石井污水处理系统厂区工程—石井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1月2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石井分公司联系电话:020-66843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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