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银田余家采石场年加工4万吨碎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韶山市银田余家采石场年加工4万吨碎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韶山市银田余家采石场年加工4万吨碎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韶山市银田余家采石场建设单位地址:湖南省韶山市银田镇华南村公示内容:《韶山市银田余家采石场年加工4万吨碎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19年11月5日-2019年12月2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731)88895598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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