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了 发表于 2019-11-21 11:35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坎乡砂石废料加工项目

本帖最后由 暖了 于 2019-11-21 11:43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规环评﹝2017﹞4号),现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坎乡砂石废料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式如下:项目名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坎乡砂石废料加工项目建设单位: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吊桥砂厂建设地点:新疆伊犁州察布查尔县坎乡克勒达姆(原734厂)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环评批复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1号至2019年12月18号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联系方式:胡经理 13999385381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坎乡砂石废料加工项目

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辅导